一对一咨询
合同续签问题
你好,我们公司是在东莞市,合同签得也是在东莞市, 我们工作地点是在山东这边,现在公司业务全部转到山东,东莞公司需注销,公司要求我们把合同转签到山东这边进行续签,山东这边的公司名称与我们在东莞的公司名不一样,但是同一个老板的。由于两地的国家最低工资标准不一样,我们可以要求公司补偿我们在东莞的工龄后,我们再续签山东这边的合同吗?如果公司不补偿的话我们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维权?
地区:山东-青岛 分类:民事法律-合同纠纷 提问时间:2013-01-11 14:52:15
提问者:ASK1357887135ph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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