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父亲十几年前去世后母亲与兄弟姐妹并未分割继承遗产,现在母亲也去世了,留下了钱和房产,兄弟姐妹中有一人在母亲去世前不久做了一个遗嘱把遗产都归他一人所有,据他说为打印的代书遗嘱,但遗嘱并无代书人签名,上面签名的2位见证人已经承认不在场而其签名未事后补签,而且遗嘱上没有日期,遗嘱上有母亲的签名和手印,母亲在那时已经身患重病神智不清,医院诊断为脑萎缩,但这位让母亲做遗嘱的兄弟姐妹后来设法骗取了其他兄弟姐妹都在遗嘱上签了名字,然后把遗嘱自己收藏起来,并未给大家复印,现在母亲去世了,他拿出已经塑封的一份遗嘱,说是当初做的那份遗嘱要求继承所有财产。请问他的行为合法有效吗?如果其他兄弟姐妹对他独占遗产的行为有异议,怎么办?其他兄弟姐妹的异议能够得到法律的支持吗?为什么?谢谢。 |